档案馆、校史研究室召开全体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21-08-27】  【访问计数:2019】   【关闭窗口】

      8月24日下午,档案馆、校史研究室召开全体员工会,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传达领会学校暑期工作会精神。

      会上,档案馆馆长、校史研究室主任范宝龙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7月6日对档案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全文,传达了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通知的相关要求。档案馆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学习材料》。

      范宝龙在传达后讲话指出,档案馆、校史研究室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认识,切实推动工作。第一,按照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崇高使命,而绝不能把档案工作仅仅归属于文化工作,履行好档案馆应尽的管理职责;第二,按照总书记关于“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的要求,抓好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特别是落实好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心清华大学等重要专项档案的归档、档案校史资源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教育中的挖掘利用;第三,按照总书记关于“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要求,更加自觉地使档案校史工作服务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服务师生员工,切实做到“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

      会上,还传达了学校暑期工作会精神,强调了进一步巩固职工队伍改革的成效,改进和完善改革措施,加强档案馆、校史研究室队伍建设,以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工作等。档案馆、校史研究室全体在职员工和部分离退休员工参加了会议。

【发布时间:2021-08-27】  【访问计数:2019】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清华大学档案馆     技术支持: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