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21-08-23】  【访问计数:1010】   【关闭窗口】

      8月19日下午,档案馆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贯彻国家档案局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交流。

      7月6日,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即将开馆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希望你们以此为新起点,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特别是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档案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通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原文,学习了国家档案局日前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深切感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高瞻远瞩、内涵丰富,阐明了档案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明确了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任务,为新时代做好档案工作指明方向。

      档案馆馆长范宝龙在学习发言中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为党管档、依法治档,不断深化对档案工作原则、意义、使命、责任的认识;二是结合实际推进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特别是抓好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心清华大学等重要专项档案的归档、党史学习教育中档案资源的挖掘利用等,发挥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校档案工作者政治和业务素质,以此促进我校档案工作创新发展。

      档案馆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确定,近期向各单位发出通知、编印相关学习材料,组织全校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和档案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会上,还传达了学校暑期工作会精神。档案馆副馆长朱俊鹏和各部主任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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